
常见问答
吸附饱和的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吗
吸附饱和的活性炭是否属于危险废物,需根据其吸附的物质性质及国家相关法规进行判断。
根据中国《国家危险废物名录》(2021版),废弃的活性炭可能被归类为危险废物,具体取决于其吸附的物质:若吸附的是有毒有害物质(如有机溶剂、重金属、挥发性有机物VOCs、农药、石油类污染物等),则属于危废(常见危废代码:HW49,900-039-49);若吸附的是普通污染物(如无毒的粉尘、水蒸气等),经检测无危险特性,则可能按一般固体废物管理。
属于危险废物的情况:
工业废气处理中吸附VOCs(如苯系物、甲醛)的活性炭;
化工、制药行业吸附有机溶剂的活性炭;
含重金属废水处理(如电镀废水)后的活性炭。
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,企业需执行转移联单制度,严禁私自填埋或焚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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